肇事逃逸后应该怎么进行赔偿?


肇事逃逸后,赔偿的相关问题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理解: 首先,赔偿的责任认定方面。一般来说,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后逃逸的,逃逸方应当承担全部责任。但如果有证据证明其他当事人也有过错,可以适当减轻逃逸方责任,不过若逃逸当事人同时存在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等情形,则不予减轻责任。法律依据是《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一条,其中明确规定了当事人有逃逸情形的,承担全部责任。 其次,赔偿的项目方面。如果造成人身损害,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这是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的规定。例如,受害人因受伤住院治疗花费的医疗费用,因受伤无法工作而减少的收入等,都可以要求逃逸方赔偿。 再者,赔偿的具体途径方面: 1. 及时报警并收集证据:在事故发生后,应立即报警并尽可能收集现场证据,如事故现场的照片、证人证言等,这些证据对后续索赔至关重要。 2. 查找肇事车辆和车主信息:通过警方调查,尝试查找肇事车辆信息和车主身份。若肇事车辆是单位车辆,可向单位主张赔偿责任。 3. 利用保险进行索赔:若肇事车辆购买了交强险和商业险,受害者可向保险公司提出索赔请求。交强险在一定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商业险则根据保险合同约定进行赔偿。 4. 提起诉讼:若通过上述方式无法获得满意赔偿,受害者可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在诉讼过程中,需提供充分证据证明自己的损失和肇事方的责任。 最后,若肇事车辆逃逸,一般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对受害人先行垫付相关抢救费用,再向事故责任人追偿。例如抢救费用超过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或者肇事机动车未参加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等情况,救助基金都会先行垫付。这是依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四条的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