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拆迁征地如何赔偿?


房子拆迁征地的赔偿问题涉及多个方面。 首先是国有土地上房屋拆迁的赔偿。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规定,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一是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这是根据房屋的结构、折旧程度等因素划档,按平方米单价计算;二是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如果需要临时安置,政府会根据临时居住条件划档,按被拆迁房屋住户的人口每月予以补贴;三是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针对经营性房屋,涵盖实际经营成本损失和对未来经营收益的预估损失额 。市、县级人民政府还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比如速迁费等。 房屋拆迁补偿计算标准方面:房屋拆迁货币补偿=合法拥有房产评估价格 + 房屋装修装饰商定补偿金额(或经评估确定的房屋装修装饰补偿金额);房屋拆迁补偿差价=(合法拥有房产评估价格 + 房屋装修装饰商定补偿金额或经评估确定的房屋装修装饰补偿金额)-被拆迁人获得调换产权的房屋的评估价格 。 房屋拆迁安置费计算标准:(被拆迁人或承租人)房屋拆迁安置费=搬迁补助费 + 没有提供周转房情况下的临时安置补助费 + 超过过渡期限的临时安置补助费 + 非住宅房屋因停产、停业造成的损失赔偿费 。需要注意,如果拆迁人提供周转房且拆迁房屋使用人居住,则公式第二项补助费为0;如果拆迁房屋属住宅房屋,则公式第四项赔偿费为0 。 对于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被征地的村或者村民小组建制撤销的,以及建制虽然不撤销,但不具备易地建房条件的,被拆迁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与货币补偿金额同等价值的产权房屋调换。它的具体计算是(被拆除房屋建安重置单价结合成新 + 同区域新建多层商品住房每平方米建筑面积的土地使用权基价 + 价格补贴)×被拆除房屋的建筑面积;被征地的村或者村民小组建制不撤销的,具备易地建房条件的,被拆迁人可以在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中心村或居民点范围内申请宅基地新建住房,并获得相应的货币补偿,计算公式为(被拆除房屋建安重置单价结合成新 + 价格补贴)×被拆除房屋的建筑面积,同时还涉及被拆迁人使用新宅基地所需的费用 。 另外,拆迁款的支付方式通常有一次性支付、分期支付、房屋置换、股权支付等。 相关概念: 房屋补偿费:就是对被拆迁房屋价值的补偿,根据房屋自身情况来确定补偿金额 。 周转补偿费:为了解决被拆迁人临时居住问题给予的补贴 。 奖励性补偿费:当地政府根据实际情况和政策给出的鼓励被拆迁人积极配合拆迁的奖励 。 房屋拆迁补偿差价:在涉及房屋产权调换时,用于计算补偿差额的费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