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房屋征收土地该如何赔偿?

我家的房子面临征收,涉及到土地赔偿的问题。我不太清楚具体的赔偿方式和标准,也不知道赔偿是怎么计算的。我担心自己的权益得不到保障,想了解一下法律上对于房屋征收土地赔偿是怎么规定的,有没有什么需要注意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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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房屋征收土地的赔偿是一个复杂且重要的问题,关系到被征收人的切身利益。以下从多个方面为您详细解释赔偿的相关内容。 首先,赔偿的基本原则是要保障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让被征收人在生活水平不降低的前提下得到合理补偿。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规定,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对于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如果被征收人对评估确定的被征收房屋价值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 因征收房屋造成搬迁的,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搬迁费;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产权调换房屋交付前,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临时安置费或者提供周转用房。 如果征收的房屋是用于生产经营的,还会涉及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根据房屋被征收前的效益、停产停业期限等因素确定。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在集体土地征收方面,根据《土地管理法》规定,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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