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时土地征地如何补偿?
我家这边要拆迁了,涉及到土地征地补偿问题。我不太清楚具体的补偿标准和方式,想了解一下像我家这种普通居民,在土地被征用时,到底能得到哪些方面的补偿,这些补偿又是依据什么算出来的,希望能得到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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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时土地征地补偿包含多个方面:首先是土地补偿费,这是对被征收土地原有用途和价值的经济补偿。依据《土地管理法》第47条规定,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比如一块经常种粮食且产量不错的耕地,相关部门会根据统计年报表等算出这块地前三年平均每年的产值,再乘以6到10倍的倍数来确定补偿金额。 其次是安置补助费,用于安置因征地而失去土地的农业人口。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不过,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 然后是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地上附着物指土地上的建筑物、构筑物、水井、道路等设施;青苗则是土地上正在生长的农作物。对于这些,会进行评估后给予合理补偿。比如老旧房屋会根据建筑结构、面积、新旧程度等评估补偿,果树会根据数量、品种、结果情况等补偿。 另外还有社会保障费用,这是为了保障被征地农民的基本生活和长远生计。 补偿标准在各地有所不同,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同时会考虑土地的地理位置、市场价值等因素。在实际操作中,应遵循“先补偿、后搬迁”的原则,保障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相关概念:(区片综合地价:在一定区域范围内,综合考虑多种因素测算出的土地补偿参考价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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