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他人烧伤该如何进行赔偿?

我不小心导致他人烧伤了,现在不知道该怎么赔偿。我不清楚赔偿的范围有哪些,是只赔医疗费,还是其他费用也要赔。也不知道赔偿的标准是怎样的,是按什么来定赔偿金额。希望能了解一下具体的赔偿方式和相关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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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烧伤赔偿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当涉及他人烧伤的赔偿问题时,我们需要从多个方面来进行分析。首先,从赔偿范围来看,主要涵盖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以及必要的营养费等。 医疗费是指受害人在遭受烧伤后,为了治疗伤病而实际支出的费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这其中的医疗费就包括了挂号费、检查费、治疗费、药费、住院费等,一般需要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 误工费是指受害人因烧伤无法正常工作而导致的收入损失。计算方式通常是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来确定。误工时间要依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来确定。如果受害人有固定收入,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若受害人无固定收入,则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当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时,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护理费是指受害人在烧伤治疗和康复期间,需要他人护理而产生的费用。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 交通费是指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交通费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 住院伙食补助费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受害人确有必要到外地治疗,因客观原因不能住院,受害人本人及其陪护人员实际发生的住宿费和伙食费,其合理部分应予赔偿。 营养费则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如果烧伤造成受害人残疾的,除了上述赔偿项目外,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辅助器具费按照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标准计算。伤情有特殊需要的,可以参照辅助器具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相应的合理费用标准。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在确定赔偿责任时,如果是由于侵权人的过错导致他人烧伤,侵权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如果受害人对损害的发生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侵权人的责任。例如,受害人自身存在一定的疏忽大意行为,对烧伤的发生也起到了一定的作用,那么在赔偿时可能会相应减轻侵权人的赔偿比例。 在实际操作中,赔偿的具体金额通常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计算和协商。如果双方能够就赔偿问题达成一致意见,可以签订赔偿协议。若双方无法协商一致,受害人可以通过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方式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在诉讼过程中,需要提供相关的证据,如医疗费用票据、病历、误工证明等,以支持自己的赔偿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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