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尾逃逸车主该如何进行赔偿?


追尾逃逸车主通常需要承担赔偿责任。一般来说,赔偿的范围包括多个方面。 首先是人身损害赔偿。按照《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要是造成残疾的,还得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要是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比如说,因为追尾受伤去医院看病产生的挂号费、药费等属于医疗费;受伤需要人照顾,照顾你的人的费用就是护理费;来回医院打车的费用就是交通费等。 其次是财产损害赔偿。这包括车辆维修的费用,像受损部位的修复花销以及可能要更换零部件的费用等。还有车辆的贬值损失,由于事故使得车辆价值降低了,也能要求对方对这部分损失进行赔偿。另外,修车期间产生的合理交通费用,像打车的费用等,得提供相关的票据来证明,也是可以要求赔偿的。 如果尚未找到肇事逃逸者,而仅掌握到相关逃逸车辆信息的话,可先行启用该车辆的交强险进行赔偿,但需在其保险责任范围之内。 在追讨赔偿的时候,要及时报警并且收集好相关的证据,比如事故现场的照片、车辆受损情况的记录、交通监控等,以便后续进行维权。如果和对方在赔偿问题上有纠纷,双方可以自行协商,也可以在公安机关交警部门的主持下进行调解索要赔偿。要是调解没有结果,还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相关概念: 交强险:全称“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是由保险公司对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不包括本车人员和被保险人)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的强制性责任保险。 代位追偿:当第三方对保险标的造成损害从而引发保险事故发生时,保险人自向被保险人支付保险金之日起,在赔偿金额范围内依法享有代位行使被保险人对第三者请求赔偿的权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