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工地工人受伤该如何进行赔偿?

我家人在工地干活时不小心受伤了,现在在医院治疗,花费了不少钱。我们不太清楚这种情况下具体的赔偿流程和标准,想知道工地方面应该赔偿哪些费用,我们又该怎么做才能顺利拿到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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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工地工人受伤后的赔偿问题,需要分情况来看,具体解答如下: 如果工人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 - **确认工伤**: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等情形应当认定为工伤。例如在正常工作时因操作机器受伤、在工地现场因搬运建筑材料而摔倒受伤等。用人单位应在事故发生之日起一个月内向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提交工伤认定申请;若单位未按时申请,工伤员工或其直系亲属有权在一年之内自主提出认定申请,申请时需提交工伤认定申请书、劳动关系证明文件、医疗诊断证明等资料。 - **劳动能力鉴定**:经治疗后伤势稳定,且可能导致身体残疾或影响劳动能力时,应向所在地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劳动能力鉴定。 - **赔偿项目及标准**: - **医疗费用**: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 **住院伙食补助费**: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 - **停工留薪期工资**:职工因工伤需要暂停工作接受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 **生活护理费**: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 -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根据伤残等级,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一定标准支付,例如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等。 - **一次性就业补助金和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如果员工需要解除劳动关系,有伤残的员工可以享受一次性就业补助金和一次性医疗补助金的待遇,具体标准由各地方规定。 如果用人单位未给工人缴纳工伤保险,那么所有应由工伤保险承担的费用及补偿将由用人单位全额垫付且按照规范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执行。 如果工人与老板是雇佣关系(如老板是没有用工资格的私人老板): - **责任认定**:这种情况不属于劳动关系,不能申请工伤认定,只能按照雇佣关系要求老板承担人身损害的赔偿责任。 - **赔偿项目**:赔偿的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等;如果构成伤残的,还有残疾赔偿金、被抚养人生活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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