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确权有纠纷时该如何补偿?


土地确权纠纷是指在土地确权过程中,当事人因土地所有权、使用权或其他相关权益产生的争议。土地确权是依照法律、政策的规定确定某一范围内的土地(或称一宗地)的所有权、使用权的隶属关系和他项权利的内容。当土地确权出现纠纷时,补偿问题的处理涉及多个方面。 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四条规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在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解决前,任何一方不得改变土地利用现状。也就是说,在纠纷解决之前,是不会进行补偿的,需要先解决纠纷确定土地的权属。 其次,如果土地确权纠纷解决后确定了土地的归属,关于补偿问题。一般来说,如果是因为政府征收等原因需要对土地进行补偿,《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具体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 再者,如果是因为其他方的侵权行为导致土地权益受损而产生纠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侵权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承担侵权责任的方式主要有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返还财产、恢复原状、赔偿损失等。被侵权人可以要求侵权人赔偿因侵权行为所遭受的损失,包括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例如,因他人非法占用土地导致无法耕种,造成的农作物减产损失等。 在实际操作中,遇到土地确权纠纷及补偿问题时,当事人可以先通过协商的方式解决纠纷。如果协商不成,可以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请求人民政府处理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在处理过程中,要注意收集相关的证据,如土地权属证书、土地承包合同、证人证言等,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总之,土地确权纠纷的补偿问题需要依据具体情况,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来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