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方全责时交强险如何赔偿?


当对方全责时,交强险的赔偿如下: 首先是赔偿流程: 1. 事故发生后,要立即拨打相关部门电话,像公安机关电话报警确定事故责任,拨打急救电话送伤者就医(如果有人员受伤),同时通知对方的保险公司启动出险报备。 2. 保险公司会安排工作人员到现场勘查情况,并拍照留存出险的证据资料。 3. 之后,您需要和保险公司人员一起商量确定理赔金额。 4. 按照保险公司的要求,提供各类证明文件,常见的有保险单、身份证明、驾驶证、行驶证、调解书、车辆定损单以及财产损失清单等。 5. 保险公司对提交的材料审核通过后,就会按照规定进行赔付。 接着是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用、后续治疗费用、住院伙食补贴、交通费用、营养费用、护理费用、其他财物损失等。要是涉及伤残情况,还能申请残疾赔偿金、被扶养人生活费及精神损害抚慰金等。 然后是赔偿限额: 1. 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伤者的医药费 + 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 + 营养费,最高赔偿1万元,超出1万元的部分,双方按照事故责任划分的比例来承担。 2. 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伤者的财产损失最高赔偿2000元,超出2000元的部分,双方按照事故责任划分的比例来承担。 3. 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伤者的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伤残赔偿金等,最高赔偿11万元,超出11万元的部分还是双方按照事故责任划分的比例来承担。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道路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保险公司不予赔偿。 如果损失超出了交强险的赔偿范围,那就由对方的商业险按照责任比例进行赔偿;要是对方没有购买商业险或者商业险赔偿后仍有不足,就由对方驾驶员依照责任比例承担赔偿责任。 相关概念: 交强险:全称“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是由保险公司对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的强制性责任保险。 责任限额:就是保险公司在交强险中能提供的最高赔偿额度,分为死亡伤残赔偿限额、医疗费用赔偿限额、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以及被保险人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无责任的赔偿限额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