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怎么才能构成遗弃罪,遗弃罪又是怎么判刑的呢?

我最近遇到了一些家庭方面的困扰,涉及到可能存在的遗弃行为。我想了解清楚具体在什么情况下会被认定构成遗弃罪,以及一旦构成遗弃罪,法律上会按照怎样的标准来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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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要构成遗弃罪,需要满足以下几个方面的条件: **客体要件**:遗弃罪侵犯的客体是被害人在家庭成员中的平等权利。这里的对象只限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家庭成员。例如,家里的老人因患病失去生活自理能力,或者未成年的子女需要抚养等情况,这些家庭成员的权益受到法律的保护。 **客观要件**: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对那些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家庭成员,负有扶养义务却拒不扶养,并且情节恶劣的行为。比如,父母有能力抚养未成年子女却故意抛弃不管,导致子女生活无着、流离失所等情况。这里的“情节恶劣”,在司法实践中,一般是指由于遗弃而使被害人走投无路,被迫自杀的;被害人因生活无着流离失所的;在遗弃中又有打骂、虐待行为的;遗弃的动机极其卑鄙的;被告人屡教不改的等情形。 **主体要件**:遗弃罪的主体为特殊主体,必须是对被遗弃者负有法律上的扶养义务而且具有抚养能力的人。例如,父母对未成年子女、成年子女对无劳动能力或生活困难的父母、夫妻之间等,都存在法定的扶养义务。如果行为人本身没有抚养能力,比如自身生活都难以维持,一般不构成遗弃罪。 **主观要件**: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即明知自己应履行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例如,有些人为了自己生活过得更加富裕、舒适而拒不扶养父母,借口已离婚而不扶养子女等。如果是出于过失或者扶养人自己处于生活困境而欠缺扶养能力的,则不构成本罪。 关于遗弃罪的判刑,根据《刑法》第二百六十一条规定,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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