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仿制生产假药罪既遂如何定罪处罚?

我最近对法律问题比较关注,尤其是仿制生产假药罪既遂这一块。我想知道在实际情况中,要是有人仿制生产假药达到既遂状态,法律到底会怎么给他定罪和处罚呢?是根据什么标准来判断轻重的呀,很想了解具体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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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仿制生产假药罪,准确来说是生产、销售、提供假药罪。这指的是生产者、销售者违反国家药品管理法规,生产、销售假药,足以危害人体健康的行为。 我国《刑法》第一百四十一条规定,生产、销售假药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这是最基础的量刑,如果情节更严重,处罚也会更重。 当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像是造成轻伤、重伤,或者轻度、中度残疾,还有造成器官组织损伤导致功能障碍等,都属于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而引发较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生产、销售、提供假药金额20万元以上不满50万元等情况,属于其他严重情节。 要是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例如致人重度残疾以上,造成多人重伤、残疾等严重后果,或者引发重大、特别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以及生产、销售、提供假药金额50万元以上等情形。 另外,药品使用单位的人员明知是假药而提供给他人使用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单位犯此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各该条的规定处罚。 不过存在一些特殊情况,根据民间传统配方私自加工药品或者销售上述药品,数量不大,且未造成他人伤害后果或者延误诊治的,或者不以营利为目的实施带有自救、互助性质的生产、进口、销售药品的行为,不应当认定为犯罪。 相关概念: 生产、销售、提供假药罪:生产者、销售者违反国家药品管理法规,生产、销售假药,足以危害人体健康的行为。 假药:药品所含成份与国家药品标准规定的成份不符的;以非药品冒充药品或者以他种药品冒充此种药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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