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离婚登记需要什么材料?
我和另一半打算办理离婚登记,但不清楚具体要准备哪些材料。担心材料准备不全,跑来跑去浪费时间。所以想了解下,办理离婚登记时,双方都得带什么东西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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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离婚登记所需的材料,依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一条的规定,主要包括以下几类。 首先是身份证件。内地居民办理离婚登记时,需要提供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这是用来证明个人身份的基本材料,户口簿能显示家庭关系、户籍信息等,身份证则是个人身份的法定证明。 其次是结婚证。结婚证是证明夫妻关系合法存在的重要凭证。办理离婚登记,就是要解除夫妻之间的婚姻关系,所以结婚证是必不可少的。 再者是离婚协议书。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这涉及到离婚后双方权利义务的分配,比如孩子由谁抚养、抚养费怎么给,夫妻共同财产如何分割,共同债务怎样偿还等问题。 另外,办理离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外国人除应当出具前款第(二)项、第(三)项规定的证件、证明材料外,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华侨、外国人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国际旅行证件。 总之,办理离婚登记前,一定要按照法律规定准备好齐全的材料,这样才能顺利完成离婚登记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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