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办理离婚手续都需要什么?

我打算和另一半离婚,但是不清楚办理离婚手续具体需要些什么东西。是要准备特定的证件,还是有其他的要求呢?希望能了解办理离婚手续完整的所需材料和相关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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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办理离婚手续分为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两种方式,所需的材料和手续也有所不同。 首先是协议离婚。协议离婚是指夫妻双方自愿达成离婚协议,并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手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办理协议离婚时,需要准备以下材料: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本人的结婚证;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双方各提交2张2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 具体的办理流程如下:申请。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共同到有管辖权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关证件和证明材料。受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提交的证件和证明材料进行初审。初审无误后,发给《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不符合离婚登记申请条件的,不予受理。冷静期。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经婚姻登记机关核实无误后,发给《撤回离婚登记确认单》,并将离婚登记申请书及相关材料存档。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审查。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当事人应当持相关规定的证件和材料,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离婚申请进行审查。登记(发证)。婚姻登记机关对符合离婚条件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其次是诉讼离婚。诉讼离婚是指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提起诉讼离婚时,需要准备以下材料:离婚起诉状;结婚证原件;原告的身份证或户口本的原件及复印件;孩子的出生证或户口本;夫妻共同财产清单,包括动产和不动产的名称、规格、件数、价值等方面的内容。 诉讼离婚的流程大致如下:起诉。原告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副本及相关的证据。立案。人民法院接受原告提交的文件、材料,进行审查,符合立案条件的,予以立案。调解。人民法院受理离婚案后,首先应对当事人进行调解。调解可能会产生两种结果:一是经调解后双方愿意维持婚姻的,由原告撤回起诉,婚姻继续有效;二是经调解后,原告同意离婚请求的,并且对子女及财产问题作出处理的,则由原告撤回起诉,由双方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登记离婚。开庭审理。调解不成的,即进行开庭审理。法院会根据庭审情况再进行调解,调解不成后,即行宣判。判决。人民法院宣判一律公开进行。当庭宣判的,应当十日内进行送达判决书;定期宣判的,宣判后即发判决书。当事人对判决不服的,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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