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现在离婚需要什么手续和证件?

我打算和另一半离婚,但是不清楚具体要走什么手续,也不知道需要准备哪些证件。担心因为不了解这些而耽误离婚进程,想知道现在离婚的手续和所需证件都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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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离婚主要有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两种方式,每种方式需要的手续和证件有所不同。 协议离婚,也就是夫妻双方自愿达成离婚协议。首先,要签订书面的离婚协议,这个协议要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然后,夫妻双方要共同到有管辖权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关证件和证明材料。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一条规定,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本人的结婚证;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婚姻登记机关会对当事人提交的证件和证明材料进行审查。符合离婚条件的,度过冷静期后发给离婚证。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反悔不愿意离婚,可以持相关证件和材料,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经婚姻登记机关核实无误后,发给《撤回离婚登记确认单》,并将离婚登记申请书等相关材料存档。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冷静期届满后,双方再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经审查符合条件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诉讼离婚,是指夫妻一方要求离婚,另一方不同意或者双方对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无法达成一致意见时,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起诉时,需要向法院提交起诉状、原告身份证、结婚证等证件材料。起诉状要写明原告和被告的基本信息、诉讼请求(比如请求判决离婚、子女抚养问题、财产分割问题等)以及事实和理由。法院受理后,会安排开庭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如果法院判决准予离婚,离婚判决书生效后,婚姻关系即解除,不需要再去办理离婚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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