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晨十二点多KTV音响大声播放算违法吗?
我家附近有个KTV,经常凌晨十二点多音响声音还特别大,严重影响了我和家人的休息。我想知道这种情况在法律上是怎么界定的,我们有没有什么有效的解决办法呢?
展开


凌晨十二点多KTV音响大声播放属于违法行为。 从法律概念来讲,“扰民”通常指产生的噪声超过了国家规定的环境噪声排放标准,干扰了他人正常生活、工作和学习。在我国,对于夜间噪声扰民有着明确的时间界定,夜间一般是指晚上10时至次日清晨6时。在这个时间段内,各类场所产生的噪声如果超过规定的分贝,就可被认定为扰民行为。 相关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八条,该条规定:违反关于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的法律规定,制造噪声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处警告;警告后不改正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当遇到这种情况时,你可以采取以下措施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首先,可以选择向公安机关报案,警方会核实是否构成扰民行为,如果确认存在扰民情况,公安部门有权责令KTV进行整改,并可根据具体情节处以罚款。其次,如果噪声问题持续存在且给你造成了较大困扰,你还可以收集相关证据,如噪音达到扰民标准的检测报告等,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KTV停止侵权行为,并赔偿你的相应损失。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