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愿离职是否有经济补偿?
我在公司干了挺长时间了,现在想离职,但又担心离职后没有经济补偿。我想知道像我这种自愿离职的情况,到底能不能拿到经济补偿,具体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呢?
展开


一般情况下,劳动者自愿离职是没有经济补偿的。因为自愿离职是劳动者基于自身原因主动解除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合同,这种情况下解除劳动合同的后果通常由劳动者自行承担。 但存在一些特殊情形,劳动者被迫离职时可以获得经济补偿。比如用人单位存在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情况;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等。 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上述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且依据第四十六条规定,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经济补偿的计算标准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