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食品安全犯罪怎样定罪处罚?

我开了一家小餐馆,最近听说食品安全犯罪处罚很严。我就怕万一店里出点食品安全问题,不知道会怎么定罪处罚。我想了解下,在食品安全方面,什么样的情况算犯罪,会受到什么样的处罚,心里好有个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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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食品安全罪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食品安全犯罪的定罪处罚在我国有明确的法律规定,这对于保障消费者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至关重要。下面为您详细介绍食品安全犯罪的定罪处罚相关内容。 首先,我们要明确什么是食品安全犯罪。食品安全犯罪并不是一个具体的罪名,而是涉及食品安全相关的一类犯罪行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与食品安全相关的常见罪名有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和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 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指的是生产、销售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足以造成严重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严重食源性疾病的行为。根据《刑法》第一百四十三条规定,犯此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这里所说的“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包括含有严重超出标准限量的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重金属、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的食品;属于病死、死因不明或者检验检疫不合格的畜、禽、兽、水产动物及其肉类、肉类制品;超过保质期的食品等。 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是指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或者销售明知掺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的行为。依据《刑法》第一百四十四条规定,犯此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依照本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的规定处罚,即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是指那些根本不能作为食品原料使用的物质,比如工业用盐、地沟油等。 在司法实践中,对于食品安全犯罪的认定,会综合考虑多个因素,包括食品的性质、危害后果、犯罪嫌疑人的主观故意等。同时,相关部门也会加大对食品安全犯罪的打击力度,以保障广大消费者“舌尖上的安全”。如果您或者身边的人涉及食品安全相关的问题,建议及时咨询专业的法律人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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