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捕鱼如何定罪量刑?
我前段时间在禁渔期去河里捕了点鱼,后来听说可能违法了。我想知道非法捕鱼在法律上是怎么定罪和量刑的,自己这种情况会不会很严重,想了解清楚这方面的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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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捕鱼指的是违反保护水产资源法规,在禁渔区、禁渔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捕捞水产品的行为。这里的禁渔区,就是政府划定的禁止或者限制捕捞的区域;禁渔期是禁止捕捞的时间段;禁用的工具和方法则是那些会对渔业资源造成严重破坏的捕捞方式,像使用电网、爆炸物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条规定,违反保护水产资源法规,在禁渔区、禁渔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捕捞水产品,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那么,什么情况算“情节严重”呢?比如非法捕捞水产品数量较大的;多次进行非法捕捞屡教不改的;使用了禁用的工具、方法捕捞,造成水产资源重大损失的等。 另外,即使非法捕鱼的行为还没达到犯罪的程度,也可能会面临行政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第三十八条,使用炸鱼、毒鱼、电鱼等破坏渔业资源方法进行捕捞的,违反关于禁渔区、禁渔期的规定进行捕捞的,或者使用禁用的渔具、捕捞方法和小于最小网目尺寸的网具进行捕捞或者渔获物中幼鱼超过规定比例的,没收渔获物和违法所得,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没收渔具,吊销捕捞许可证;情节特别严重的,可以没收渔船;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所以,非法捕鱼行为的定罪量刑要综合多方面因素来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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