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算不赡养父母?
我最近有点困惑,我爸妈一直说我不赡养他们,但我也给他们钱,偶尔也回去看看他们。我不太清楚到底怎样才算不赡养父母,是钱给少了,还是陪伴不够呢?我想弄明白这个标准,好知道自己到底有没有做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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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赡养父母指的是子女没有依法对父母履行应尽的经济供养、生活照料和精神慰藉等义务。从法律层面来说,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这其中包含了几个重要方面。 首先是经济供养。这意味着子女要为父母提供必要的生活费用,保障他们的基本生活需求。比如支付父母的衣食住行开销、医疗费用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规定,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如果子女有能力却拒不支付父母合理的生活费用,就可能构成不赡养父母的情况。 其次是生活照料。当父母因年老、疾病等原因生活不能自理时,子女需要在日常生活中给予照顾。比如照顾父母的饮食起居、协助就医等。若子女有条件但却对父母的生活不管不顾,也是不履行赡养义务的表现。 最后是精神慰藉。子女应当关心父母的精神需求,不得忽视、冷落父母。在现代社会,即使子女给予了父母经济上的支持,但长期不与父母交流、不看望父母,让父母在精神上感到孤独和无助,同样不符合赡养的要求。就像《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十八条规定,家庭成员应当关心老年人的精神需求,不得忽视、冷落老年人。与老年人分开居住的家庭成员,应当经常看望或者问候老年人。 判断是否不赡养父母,要综合考虑以上几个方面,不能仅仅依据某一点来判定。子女应该全面履行对父母的赡养义务,让父母能够安享晚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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