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离婚了孩子生病医药费怎么承担?

我和前夫已经离婚,孩子归我抚养。最近孩子生病花了不少医药费,我一个人承担有点吃力。想知道在法律上,前夫是否也有承担这部分费用的责任,具体该怎么分担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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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离婚后,孩子生病产生的医药费承担问题是有相关法律规定的。首先,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即使夫妻离婚,这种义务也不会消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对于孩子生病的医药费,通常应当由父母双方共同承担。在司法实践中,一般先看离婚时双方是否有关于子女医疗费用分担的约定。如果有约定,且该约定不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那么就按照约定来执行。比如,双方约定孩子的医疗费用按照一定比例分担,那就按照这个比例来承担。 要是离婚时没有相关约定,那么双方可以进行协商。一般是根据双方的经济状况、孩子的实际需求等因素来确定分担比例。例如,一方经济条件较好,另一方经济条件较差,可能经济条件好的一方会多承担一些费用。 如果双方无法协商一致,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会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如孩子的实际医疗需求、父母双方的经济能力等,来判决双方各自承担的费用比例。总之,父母双方都有责任为孩子的健康成长提供必要的经济支持,共同承担孩子生病的医药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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