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孩子看病费用由谁承担?
我和另一半离婚了,孩子归我抚养。最近孩子生病需要看病,花费还不少。我想知道这看病的费用到底该怎么算,是对方要全部承担,还是我们一起承担呢?想了解下法律在这方面是怎么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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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孩子看病费用的承担问题,在法律上是有明确规定的。首先要明确,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即使离婚了,这种义务也不会消失。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而关于孩子看病费用,通常情况下是由父母共同承担的。因为法律规定,抚养费涵盖了子女日常生活所需费用、教育费用以及医疗费用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规定,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并且,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具体来说,如果父母双方能够友好协商,那么可以自行约定孩子看病费用的承担方式,比如按照一定比例分担,或者一方承担一部分等。要是双方无法协商一致,就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会根据子女实际需求状况、父母各自的负担能力以及当地实际生活水平来进行裁定。 例如,若一方收入较高,另一方收入较低,法院可能会判决收入高的一方多承担一些费用。又如,如果孩子长期患有某种疾病,需要持续高额的医疗费用,那么子女也可以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原协议或判决数额的合理要求。 相关概念: 抚养费:是父母或其他对未成年人负有抚养义务的人,为未成年人承担的生活、教育等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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