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民法典中对于外观侵权是如何进行处理的?

我设计了一款外观独特的产品并申请了专利,最近发现市场上有类似外观的产品在售卖,担心自己的权益受到侵害。想了解下按照民法典,这种外观侵权具体会怎么处理,处理流程是怎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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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民法典中,对于外观侵权的处理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关于赔偿数额的确定: - 一般按照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来确定。例如,因侵权行为导致权利人产品销量减少,减少的销售额及相关利润损失等可作为实际损失的考量因素。 - 若实际损失难以确定,则按照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确定。比如侵权人通过生产销售侵权产品所获取的利润。 - 当权利人的损失或者侵权人获得的利益都难以确定时,参照该专利许可使用费的倍数合理确定。 - 赔偿数额还应当包括权利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像调查取证费用、聘请律师的费用等。 - 若权利人的损失、侵权人获得的利益和专利许可使用费均难以确定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专利权的类型、侵权行为的性质和情节等因素,确定给予一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赔偿。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六十五条。 其次,关于侵权行为的认定:当事人未经专利权人的许可,违反法律规定,使用专利权人的外观设计专利,给专利权人造成损失的,可以认定外观设计专利侵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六十五条,未经专利权人许可,实施其专利,即侵犯其专利权。 再者,对于故意侵害外观专利的情况:可以请求惩罚性赔偿。《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五条规定,故意侵害他人知识产权,情节严重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相应的惩罚性赔偿。 最后,在处理流程方面: - 引起纠纷时,由当事人协商解决。 - 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也可以请求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处理。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处理时,认定侵权行为成立的,可以责令侵权人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当事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处理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向人民法院起诉;侵权人期满不起诉又不停止侵权行为的,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进行处理的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应当事人的请求,可以就侵犯专利权的赔偿数额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当事人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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