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户恶意拖欠货款该如何应对?
我做点小生意,之前给一个客户供了货,到了约定付款时间,对方却各种理由拖着不给钱,感觉是故意不想给了。我想知道面对这种客户恶意拖欠货款的情况,我具体该怎么做才能维护自己权益,要走什么流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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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遇到客户恶意拖欠货款的情况,不用过于着急,有多种办法来解决。 首先,可以尝试协商解决。如果对方只是暂时资金周转困难,并非恶意拖欠,通过友好沟通,也许能达成一致的还款方案。这样既能维护双方的合作关系,又能顺利收回货款。 要是协商多次都没有效果,那么可以考虑走法律途径。在起诉前,要注意准备好相关证据。比如有买卖合同,它能证明和客户公司之间存在销售或者供货等法律关系;若没有买卖合同,客户下的订单、发货单等也可证明存在事实买卖合同关系。若有签收的书面凭证,能证明实际发生的交易笔数和应付货款数额;没有签收凭证但有对账单的,同样可以证明应付货款数额。另外,如果已经向客户公司提供增值税发票,且对方已签收或者认证抵扣,也可作为证据。 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所以要注意诉讼时效问题,如果约定了付款期限,诉讼时效从约定的付款期限届满之日起算;没有约定,按照交易习惯一般认为是货到付款,诉讼时效从签收货物之日起算。 起诉时还可以申请财产保全,也就是在起诉同时申请法院查封、扣押、冻结被申请人的财产,以保证在诉讼获胜后能够执行裁决。 相关概念: 财产保全:是指人民法院在利害关系人起诉前或者当事人起诉后,为保障将来的生效判决能够得到执行或者避免财产遭受损失,对当事人的财产或者争议的标的物,采取限制当事人处分的强制措施。 诉讼时效:是指民事权利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在法定的时效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当时效期间届满时,债务人获得诉讼时效抗辩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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