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遇到欠钱不给的人该如何处理?

我把钱借给了一个朋友,当时也没好意思写借条啥的,现在到了约定还钱的日子,对方却各种推脱,就是不给我钱。我心里特别着急,又不知道该咋办。我想了解一下,像我这种情况,在法律上有哪些办法能让对方还钱,每种办法具体是怎么操作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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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如果遇到欠钱不给的人,可以通过以下几种方式处理: 首先是协商方式。在约定的还款期限届满后,你可以尝试与对方沟通,看能否协商达成一致,比如协商分期还款等。这种方式比较平和,能尽量维护双方关系。 若协商不成,还可以采用诉讼方式。债权人索要无果的情况下,可以携带身份证、户口本、起诉状和借条等证据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这里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明确的被告;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法定的一审审限是6个月,二审是3个月,正常情况下3 - 4个月一审会有结果。 另外,债权人也可以直接向法院申请支付令来索要欠款。该种方式成本较低,不过容易失效继而转入诉讼方式。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七条,人民法院收到债务人提出的书面异议后,经审查,异议成立的,应当裁定终结督促程序,支付令自行失效。支付令失效的,转入诉讼程序,但申请支付令的一方当事人不同意提起诉讼的除外。 要是判决下来了,应在判决生效后2年内向法院提起强制执行。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并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如果对方有能力执行却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根据《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相关概念: 诉前财产保全:就是在起诉前将对方的账户、房子、车等财产查封,防止对方转移财产。 支付令:是人民法院依照民事诉讼法规定的督促程序,根据债权人的申请,向债务人发出的限期履行给付金钱或有价证券的法律文书。 强制执行:人民法院按照法定程序,运用国家强制力量,根据发生法律效力文书明确具体的执行内容,强制民事义务人完成其所承担的义务,以保证权利人的权利得以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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