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建筑面积与合同不符该如何处理?


当商品房建筑面积与合同不符时,我们需要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来处理这种情况。 首先,我们要明白建筑面积误差比的计算方式。建筑面积误差比 =(产权登记面积 - 合同约定面积)÷合同约定面积×100% 。在处理这类问题时,有约定和无约定两种情况。 如果合同中有关于面积差异处理方式的约定,那么就按照合同约定来处理。这体现了合同自治的原则,合同是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的结果,只要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双方就应当遵守。例如,合同可能约定当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一定范围内(如 3%)时,按照实际面积结算房价款;如果超过这个范围,购房者有权选择退房等。 要是合同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那就按照以下原则处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四条规定,当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 3%以内(含 3%)时,按照合同约定的价格据实结算,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的,不予支持。也就是说,这种情况下,购房者要按照实际面积和合同单价来支付房款。比如合同约定面积是 100 平方米,单价 1 万元每平方米,实际面积是 102 平方米,那么购房者就需要支付 102 万元。 当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 3%时,买受人有权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如果买受人同意继续履行合同,房屋实际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的,面积误差比在 3%以内(含 3%)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按照约定的价格补足,面积误差比超出 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承担,所有权归买受人;房屋实际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的,面积误差比在 3%以内(含 3%)部分的房价款及利息由出卖人返还买受人,面积误差比超过 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双倍返还买受人。比如合同约定面积 100 平方米,实际面积 95 平方米,面积误差比为 5%。其中 3%部分(即 3 平方米)的房价款及利息由出卖人返还买受人,超过 3%部分(即 2 平方米)的房价款由出卖人双倍返还买受人。 在遇到商品房建筑面积与合同不符的情况时,购房者要及时与开发商沟通协商,要求其提供面积测量的依据和相关资料。如果协商不成,可以通过法律途径,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或者根据合同约定申请仲裁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