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离婚时一方不给财产该如何形容?

我正在经历离婚,对方却不愿意分割财产给我。我想知道从法律角度,这种‘离婚不给财产’的情况该用什么样的表述来准确形容,这样有助于我和律师沟通,也能让我更清楚了解自己面临的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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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法律层面,离婚时一方不给财产这种情况可以用‘拒不履行夫妻共同财产分割义务’来形容。夫妻共同财产分割义务,指的是在离婚时,夫妻双方有责任按照法律规定或者双方协商一致的方式,对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积累的共同财产进行合理的分配。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如果一方在离婚时,明明有共同财产却拒绝分割给另一方,这就是违反了法律规定的夫妻共同财产分割义务。 这种拒不履行的行为,不仅违背了公平原则,也侵犯了另一方的合法财产权益。如果遇到这种情况,另一方可以先尝试与对方进行协商沟通,要求其履行财产分割义务。要是协商不成,就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合理分割。法院会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和实际情况作出公正的判决。并且,如果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也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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