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离婚不想把钱分给对方该怎么办?

我和另一半准备离婚了,我们婚后有不少共同财产,特别是一些存款。但我心里不太想把钱分给他/她,又不知道这样做合不合法,也不知道有没有什么办法能让我少分或者不分钱给他/她。想问问懂法律的朋友,这种情况该怎么办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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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离婚财产分割问题上,我们首先要了解夫妻共同财产和个人财产的概念。夫妻共同财产,简单来说,就是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起获得的财产。比如工资、奖金,生产、经营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等。而个人财产通常是指一方在婚前就拥有的财产,或者是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等具有特定人身属性的财产。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一般归夫妻共同所有。离婚时,对于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是要进行分割的。分割的方式通常是由双方协商,如果协商不成,法院会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如果不想把钱分给对方,只有在钱属于你个人财产的情况下才有可能实现。比如这笔钱是你婚前的积蓄,或者是你因身体受伤获得的赔偿款等。但如果这笔钱是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时是不能隐瞒或恶意转移财产来避免分割的。因为《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明确规定,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所以,若想合理合法地处理财产分割问题,最好与对方坦诚协商,或者遵循法律规定,由法院进行公正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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