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及征地拆迁的违法犯罪该如何处理?


在处理涉及征地拆迁的违法犯罪问题时,需要根据不同情况采取不同措施,以下为您详细介绍: 首先,当遭遇违法征地拆迁行为时,被拆迁者应立即拨打“110”报警并保存相关证据。例如,若拆迁方采取限制人身自由、人身攻击等暴力威胁手段,要第一时间报警并留存现场照片、视频、证人证言等证据。若暂时无法获得警方协助,可在合法且必要的前提下,自行展开自我保护行动,这是基于法律赋予的正当防卫权利。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八十一条规定,因正当防卫造成损害的,不承担民事责任,但正当防卫超过必要的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应当承担适当的民事责任。《刑法》第二十条也指出,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其次,还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政府进行举报,或者直接将问题反映至国土资源部等相关部门。比如,若发现征收方存在无权批准征收、使用土地等违法行为,可向这些部门反映。同时,通过申请信息公开的途径,收集征收方在程序操作方面的违法行为,为后续谈判或诉讼争取主动。 再者,对于违法犯罪行为的责任主体,会依据其行为的性质和严重程度承担不同责任。若采用暴力、威胁等非法手段强迫被征收人搬迁,造成损失的要进行赔偿;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及其他责任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未达到犯罪程度的,依法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受到治安管理处罚。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九条规定,无权批准征收、使用土地的单位或者个人非法批准占用土地等行为,其批准文件无效,对相关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另外,对于一些具体的违法征地拆迁情形,也有相应规定。如擅自将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主管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没收非法所得,并处罚款。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的,也会由相关部门没收违法所得,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进一步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