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染环境罪后果特别严重会怎么处理?
我之前在一家小工厂打工,工厂生产过程中有污染环境的情况。最近听说这种可能涉及污染环境罪,我挺担心的。想了解下如果是污染环境罪且后果特别严重,法律上会怎么处理,会不会判刑很重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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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染环境罪是指违反国家规定,排放、倾倒或者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或者其他有害物质,严重污染环境的行为。当出现后果特别严重的情况时,处理会更为严格。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八条规定,违反国家规定,排放、倾倒或者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或者其他有害物质,严重污染环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对于“后果特别严重”的认定,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致使县级以上城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取水中断十二小时以上的;致使基本农田、防护林地、特种用途林地十五亩以上,其他农用地三十亩以上,其他土地六十亩以上基本功能丧失或者遭受永久性破坏的;致使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死亡一百五十立方米以上,或者幼树死亡七千五百株以上的等情形,都可以认定为后果特别严重。 一旦被认定为污染环境罪且后果特别严重,司法机关会严格依据法律规定,结合具体的犯罪事实、情节等,在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幅度内量刑,并同时处以罚金。这体现了我国法律对严重污染环境行为的严厉打击态度,以更好地保护环境和公众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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