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清算时未缴的注册资金该如何处理?
我所在的公司目前正在进行清算,发现有部分注册资金还没有缴纳。我不太清楚这种情况下该怎么处理,是需要补缴吗?如果不补缴会有什么后果?会不会对公司清算和后续债务承担产生影响?希望能得到专业的解答。
张凯执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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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公司清算时,对于未缴的注册资金,需要根据不同情况进行处理:
首先,从法律规定来看,公司解散时,股东尚未缴纳的出资均应作为清算财产。这里的尚未缴纳的出资,包括到期应缴未缴的出资,以及依照公司法相关规定分期缴纳尚未届满缴纳期限的出资。例如,公司章程规定某股东应在特定日期前缴纳一定数额的注册资金,但该股东未按时缴纳,那么这部分未缴资金就属于清算财产。
其次,当公司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主张未缴出资股东,以及公司设立时的其他股东或者发起人在未缴出资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也就是说,如果公司欠了外部债务,而公司现有的财产无法还清这些债务,那么未缴纳注册资金的股东就需要在其未缴出资的范围内来偿还公司的债务。比如,公司欠了100万元债务,公司现有财产只能偿还60万元,某股东还有20万元注册资金未缴,那么该股东就需要拿出这20万元来偿还公司债务。
最后,如果公司要申请注销,在注册资本规定时间内应要缴纳的资本没有缴纳,则需要补缴才能注销公司。但如果公司没在规定时间中未缴的注册资本,也可不用补缴,不过剩下没缴的注册资本不能再作为公司财产用于清偿债务等。
相关法律依据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二)》第二十二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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