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方起诉离婚我不想离该怎么处理?
我和另一半闹矛盾了,他去法院起诉离婚,但我还不想结束这段婚姻。我不太懂法律程序,也不知道该怎么做才能让法院不判离。想问问大家,这种情况下我该怎么办理,要做些什么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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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对方起诉离婚而你不想离时,可按以下步骤处理。 首先,要接收法院送达的相关法律文书,比如起诉状副本、传票等。这是法院通知你有人起诉你以及告知你开庭时间等重要信息的文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所以你要留意接收这些文件,避免错过重要时间节点。 接着,你可以选择写答辩状表明自己不想离婚的态度和理由。答辩状就是针对对方在起诉状里说的内容进行回应和反驳。在答辩状中,你可以列举出夫妻感情还没有破裂的事实,像你们曾经一起度过的美好时光、在生活中相互扶持的事例等。同时,也可以说明自己愿意做出努力改善夫妻关系。但要注意,不提交答辩状并不影响法院审理案件。 然后,积极准备证据来证明夫妻感情并未破裂。证据可以是多方面的,比如你们的聊天记录,里面有相互关心、表达爱意的内容;亲朋好友的证人证言,证明你们平时夫妻关系还不错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所以你提供的证据要围绕夫妻感情未破裂来准备。 最后,按时参加庭审。在庭审过程中,要尊重法庭秩序,听从法官的安排。你可以在法庭上充分表达自己不想离婚的意愿和理由,认真听取对方的陈述和意见,有针对性地进行反驳和回应。法官通常会先进行调解,你可以借此机会表达自己愿意改善夫妻关系的决心。如果经过调解,法院认为你们夫妻感情还有挽回的可能,一般不会判决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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