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用了医疗保险该怎么处理?
我在工作中受了伤,当时没反应过来,用了医疗保险报销费用。现在知道工伤有专门的处理方式,也不清楚这样用医保对后续工伤认定和赔偿有没有影响,也不知道接下来该怎么处理这件事,想问问大家遇到这种情况该咋办?
展开


当工伤使用了医疗保险后,我们需要分不同情况进行处理。首先,了解一下工伤保险和医疗保险的区别。工伤保险是专门为劳动者在工作过程中遭受意外伤害或患职业病提供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而医疗保险则是为补偿劳动者因疾病风险造成的经济损失而建立的一项社会保险制度。 依据《社会保险基金先行支付暂行办法》,工伤医疗费用应当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如果已经使用了医疗保险报销,就需要进行相应的纠正。 若还未完成医保报销,应该立即停止使用医保结算,及时向用人单位报告工伤情况。用人单位需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用人单位未按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如果已经完成了医保报销,那么要及时向医保部门说明情况,退回已经报销的费用。之后按照正常的工伤认定和赔偿程序进行。先进行工伤认定,被认定为工伤后,再进行劳动能力鉴定,根据鉴定结果,从工伤保险基金中获得相应的赔偿,赔偿项目可能包括医疗费用、停工留薪期工资、伤残津贴等。 如果用人单位没有依法为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应当由用人单位偿还。用人单位不偿还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以依照相关规定追偿。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