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没认定前可以先走医保吗?
我在工作时受了伤,还没去做工伤认定。现在着急看病,想知道能不能先用医保报销费用,之后再走工伤认定程序,会不会对后续的工伤认定和赔偿有影响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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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工伤没认定前是否可以先走医保,需要分情况来看。 首先,从法律规定上来说,《社会保险基金先行支付暂行办法》规定,个人由于第三人的侵权行为造成伤病被认定为工伤,第三人不支付工伤医疗费用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也就是说,如果是第三人侵权导致的工伤,在第三人不支付费用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时,医保可以先行支付。但这里的前提是要符合工伤认定条件且有第三人侵权的情况。 然而,一般情况下,如果是单纯的工伤,走医保是不合适的。因为《工伤保险条例》明确了工伤保险的目的是保障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工伤认定后,相关的医疗费用等应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若在未认定工伤前使用了医保报销,可能会被认为是个人普通疾病的医疗报销行为。一旦后续被认定为工伤,使用医保报销可能会造成工伤保险基金和医保基金使用的混乱,甚至可能会被要求退还医保报销的费用。 所以,如果遇到工伤情况,建议先积极准备材料申请工伤认定。在工伤认定结果出来之前,尽量不要使用医保报销。若情况紧急必须就医,可与医疗机构和社保部门沟通说明情况,避免后续出现不必要的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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