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双方离婚孩子抚养费怎么判?

我和另一半打算离婚了,现在在孩子抚养费的问题上有分歧,不知道法院会怎么判。我想了解一下,法院判定孩子抚养费的时候,具体会考虑哪些因素,标准是什么,支付方式又有哪些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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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离婚案件里,孩子抚养费的判定是有明确法律依据和考量因素的。 首先,法律上的“抚养费”包含了孩子的生活费、教育费和医疗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规定,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法院在判定抚养费数额时,一般依据三个标准: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以及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 对于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比如,月收入10000元,那么抚养费可能在2000元到3000元这个范围。要是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没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就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来确定。比如做小生意的,年收入30万元,按照比例来计算抚养费。 要是存在特殊情况,像孩子患有重大疾病需要高额医疗费用,或者一方收入极高或极低等,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在支付方式上,抚育费一般是定期给付,也就是按月、按季度或者按年给。但如果有条件的话,也可以一次性给付 。比如一方经济状况很好,有能力一次性支付孩子到成年的抚养费,就可以选择这种方式。还有,如果一方无经济收入或下落不明,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育费。 关于抚养费给到什么时候,一般是给到子女十八周岁为止。不过要是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孩子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父母就可以停止给付抚养费。另外,对于那些已成年但丧失劳动能力或收入不足以维持生活、尚在校就读、确无独立生活能力和条件的子女,父母有给付能力的话,仍要负担必要的抚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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