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当得利属于犯罪行为吗
我想了解不当得利在法律上的界定,之前遇到个情况,我转错一笔钱给别人,对方不肯还。我就想知道这种对方明显是不当得利的情况,算不算是犯罪呢?主要是想弄清楚这中间法律是怎么判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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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当得利不一定属于犯罪行为。不当得利是指没有合法根据,使他人受到损失而自己获得利益的行为。 在大多数情况下,不当得利属于民事法律范畴。依据《民法典》第九百八十五条规定,得利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取得的利益,但是存在为履行道德义务进行的给付等除外情形。比如甲误把钱转给乙,乙没有合法依据获得这笔钱,甲有权要求乙返还,这就是典型的民事范畴的不当得利,通过民事途径就能解决。 不过,在特定情形下,不当得利可能构成犯罪。如果不当得利财物拒不归还则属于违法,若数额较大,可构成侵占罪。侵占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他人交给自己保管的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还的行为。《刑法》第二百七十条规定,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总之,判断不当得利是否构成犯罪,关键在于获取不当利益的行为是否具有违法性以及是否达到犯罪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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