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个小孩离婚时抚养权怎么判?


在离婚案件中,涉及两个小孩抚养权的判定,法院通常会依据相关法律规定,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来进行判决。 首先,对于不满两周岁的幼儿,一般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这是因为幼儿正处于哺乳期,跟随母亲生活更有利于其身体发育和健康成长。不过,如果母亲存在一些特殊情况,比如患有长期且不易治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身体疾病,导致子女无法与其共同生活;或者母亲有抚养能力却未尽抚养义务,像遗弃、虐待子女等行为,而父亲又坚持要求子女跟随自己生活,这种情况下,子女也可能会被判给父亲。相关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第三款规定: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 其次,对于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法院会综合多方面因素来判决。这些因素包括父母各自的经济状况,经济条件更好的一方可能在抚养孩子上更有优势,能为孩子提供更好的生活、教育资源;个人素养,品德良好、有正确价值观的一方更有利于孩子的身心健康和成长;生活环境优劣,稳定、和谐、健康的生活环境对孩子成长有益;父母对子女的责任感,责任感强的一方会更用心地照顾孩子;以及父母与子女之间感情的紧密程度等。若一方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或者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又或者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等情况,法院在判决时也会优先考虑该方获得抚养权。 再者,对于已满八周岁的未成年子女,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这是因为八周岁以上的孩子已经具备了一定的独立思考和表达能力,他们能够表达自己愿意跟随父或母生活的想法。但这并不意味着孩子可以随意选择,法院还是会在综合判断双方抚养条件的基础上,充分考虑孩子的意愿来做出判决。 另外,如果父母双方能够就子女轮流抚养事宜达成共识,并且这种方式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法院也会准许。所有这些都可以在双方自愿协商的基础上,或者在法院的协助之下,通过签订抚养协议来确定具体的抚养安排。总之,法院的判决核心是保障孩子能够在一个有利于他们身心健康和成长的环境中生活。 相关概念: 抚养权:指父母对其子女的一项人身权利,拥有该权利的一方或双方,在子女成年之前,有权决定是否与子女共同生活,该权利在子女成年时即消灭。 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原则:法院在处理涉及未成年人权益的案件时,会全面综合考虑各种因素,以确保做出的判决是对未成年人的成长、发展最为有利的选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