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没做满一年专项附加扣除在工资里怎么扣除?

我今年工作没做满一年,听说有专项附加扣除能少交点税。但我不太清楚没做满一年的话,这专项附加扣除在工资里该咋算。是和做满一年的算法一样,还是有别的规定?希望懂的人给讲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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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专项附加扣除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专项附加扣除是国家为了减轻纳税人负担而推出的政策,允许纳税人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一些特定的支出项目,比如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和赡养老人等。对于没做满一年的情况,专项附加扣除的计算方式和做满一年是类似的,只是按照实际工作月份来计算。 根据《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的规定,专项附加扣除是按照每个月固定的标准来扣除的。例如,子女教育每个子女每月按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继续教育学历(学位)继续教育每月按400元定额扣除,职业资格继续教育在取得相关证书的当年,按照3600元定额扣除;大病医疗在一个纳税年度内,纳税人发生的与基本医保相关的医药费用支出,扣除医保报销后个人负担(指医保目录范围内的自付部分)累计超过15000元的部分,由纳税人在办理年度汇算清缴时,在80000元限额内据实扣除;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在实际发生贷款利息的年度,按照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扣除期限最长不超过240个月;住房租金根据不同城市,分别按每月1500元、1100元、800元的标准扣除;赡养老人独生子女每月按标准扣除2000元,非独生子女与兄弟姐妹分摊每月2000元的扣除额度,每人分摊的额度不能超过每月1000元。 如果你没做满一年,就按照你实际工作的月份来累计扣除这些专项附加项目。比如,你只工作了6个月,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每月1000元,那么这一年你在计算个人所得税时,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总共可以扣除6×1000 = 6000元。在发放工资时,单位财务人员会根据你提供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按照实际工作月份来计算扣除金额,并在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时进行相应的扣除。如果你符合专项附加扣除条件但在单位预扣预缴税款时没有申报扣除,或者申报晚了到年底仍补扣不完的,也可以在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内办理综合所得汇算清缴时,向税务机关申报扣除并办理退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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