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共同财产如何认定?
我刚结婚不久,现在想了解一下婚姻共同财产的认定问题。我和我爱人都有自己的收入,还有一些婚后买的东西,不太清楚哪些算共同财产,哪些不算,希望能得到专业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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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共同财产是指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共同拥有的财产。下面为您详细介绍其认定方式。 从时间范围来看,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是指从夫妻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开始,到婚姻关系依法解除或一方死亡时结束。在此期间取得的财产,一般情况下会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从财产来源方面分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是工资、奖金、劳务报酬,这包括夫妻双方在工作中获得的各种收入;二是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比如夫妻共同经营企业获得的利润,或者投资股票、基金等获得的收益;三是知识产权的收益,像夫妻一方创作的作品获得的稿费、专利的许可费用等;四是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除外;五是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然而,也有一些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这些都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在实际生活中,对于财产的认定可能会比较复杂。比如,夫妻一方在婚前购买的房产,但婚后共同还贷,那么婚后共同还贷部分及对应的房产增值部分通常会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又比如,夫妻双方可能会对财产的归属进行约定,如果有书面的财产约定,且该约定不违反法律规定,那么财产的归属就按照约定来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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