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包装物押金的逾期时间是如何规定的?

我做销售生意,经常会收取客户包装物押金。但不太清楚这押金逾期时间咋算。有时候客户很久不归还包装物,我也不知道什么时候能把这押金留下。想了解下在法律上,包装物押金的逾期时间是怎么规定的,有没有个明确的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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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法律层面,对于包装物押金逾期时间的判定和处理是有相关规定的。首先,我们要明白什么是包装物押金。简单来说,包装物押金就是在销售商品时,为了保证包装物能被归还,而向购买方收取的一笔钱。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增值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规定〉的通知》(国税发〔1993〕154号)规定,纳税人为销售货物而出租出借包装物收取的押金,单独记账核算的,不并入销售额征税。但对因逾期未收回包装物不再退还的押金,应按所包装货物的适用税率征收增值税。这里的“逾期”,一般以合同约定的时间为准。如果合同有明确约定了包装物归还时间,超过这个时间没有归还,押金就属于逾期情况。 要是合同没有约定归还时间,按照相关税务规定,对于除啤酒、黄酒外的其他酒类产品收取的包装物押金,无论是否返还以及会计上如何核算,均应并入当期销售额征税。而对于销售除啤酒、黄酒外的其他货物收取的包装物押金,从收取之日起计算,超过1年(12个月)仍未退还的,应并入销售额征收增值税。对于啤酒、黄酒,其包装物押金按一般货物包装物押金的规定处理,即合同有约定按约定,没约定超过1年未退还并入销售额征税。 所以,判定包装物押金是否逾期,关键看合同约定,如果没有约定则参考税法规定的时间标准。这样规定的目的,是为了规范企业的税务处理,保证税收的公平性和合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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