帮信罪涉案金额是如何认定的?
我朋友涉嫌帮信罪,听说涉案金额的认定对量刑很关键。我不太清楚这个涉案金额到底怎么算,是算他实际获利的,还是所有经他手转账的流水呢?具体认定标准和方法是怎样的呀,想了解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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帮信罪,全称为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规定,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对于帮信罪涉案金额的认定,通常包含以下几种情况。首先是支付结算金额。根据相关司法解释,为他人实施犯罪提供支付结算帮助,支付结算金额达到二十万元以上的,属于“情节严重”。这里的支付结算金额,指的是行为人帮助犯罪行为进行资金转移等操作的流水数额。例如,行为人提供银行卡给电信网络诈骗分子用于接收、转移诈骗资金,该银行卡内的进出账流水总额就是支付结算金额的认定依据。 其次是违法所得数额。如果违法所得一万元以上,也属于“情节严重”。违法所得就是行为人通过帮助犯罪行为所实际获得的利益。比如,行为人帮助他人实施网络犯罪,从中获得了一定的报酬,这报酬就是违法所得。 此外,在认定涉案金额时,要综合考虑全案情况,判断行为与犯罪之间的关联性和作用大小。不能仅仅依据单一的金额标准来认定是否构成犯罪或者情节严重程度。同时,对于一些有证据证明行为人确实不知道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的,即使存在一定金额的资金往来,也不能认定为帮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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