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确定名誉权的管辖?
我感觉自己的名誉权被侵犯了,心里很憋屈,打算通过法律途径维权。但我不知道该向哪个法院起诉,想了解一下在确定名誉权管辖法院方面有什么规则,是根据什么来判断的,希望能得到详细准确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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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确定名誉权的管辖,首先要知道,因名誉权纠纷提起的诉讼,多为侵权之诉。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第29条规定,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这里的侵权行为地又包括侵权行为实施地和侵权结果发生地。简单来说,侵权行为实施地就是侵权人做出侵害名誉权行为的地方。比如,有人在某个具体场所公然侮辱、诽谤你,这个场所就是侵权行为实施地。 而侵权结果发生地,按照最高人民法院相关解释,人民法院受理这类案件时,受侵权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住所地,可以认定为侵权结果发生地。打个比方,你住在A市,有人在B市散布关于你的不实言论,对你名誉造成损害,那么A市作为你的住所地,就可以认定为侵权结果发生地。 被告住所地呢,对于公民而言,就是他的户籍所在地,如果经常居住地与户籍所在地不一致,经常居住地视为住所地;对于法人或其他组织,就是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 比如被告长期居住在C市,C市就是他的经常居住地,也是被告住所地。 这样规定是为了方便当事人诉讼,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同时明确不同法院的管辖范围,使司法活动有序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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