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如何确定留置权?

我在做生意过程中,和合作方有一些经济往来,手里有对方的一批货物。现在合作方欠我的钱没还,我就想知道在这种情况下,我能不能对这批货物行使留置权?不太清楚怎么判断自己有没有留置权,想了解确定留置权都有哪些条件和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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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留置权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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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留置权是指当债务人没有履行到期债务的时候,债权人可以留置已经合法占有的债务人的动产并且可以优先受偿。要确定留置权,需要满足以下几个条件: 首先,债权人要合法占有债务人的动产。这里说的合法占有,就是基于合法的原因占有,像通过保管合同、运输合同、加工承揽合同等。比如在保管合同里,保管人对保管物的占有;运输合同里,承运人对货物的占有。如果是通过侵权行为去占有债务人的动产,那就不能产生留置权。而且占有方式包括直接占有和间接占有,直接占有就是像保管人直接控制保管物;间接占有比如出租人通过承租人对租赁物的占有而间接占有租赁物。 其次,债权已届清偿期。只有当债务履行期限到了,债务人却还没有履行债务,债权人才有可能行使留置权。要是债务还没到期,债权人一般是不能留置债务人的动产的。不过,如果债权人能够证明债务人没有支付能力,那就是另外一回事了。 最后,动产的占有与债权要属于同一法律关系,但企业之间留置是除外的。牵连关系就是说债权与动产之间存在基于同一法律关系或生活关系的联系。举个例子,在加工承揽合同里,定作人没有支付报酬,承揽人对定作人提供的原材料就享有留置权,这就是因为原材料占有和加工费债权属于同一加工承揽法律关系。而企业之间,只要合法占有的动产与债权有牵连关系就行,不要求必须是同一法律关系。 相关法律依据是《民法典》第四百四十七条规定,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留置已经合法占有的债务人的动产,并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前款规定的债权人为留置权人,占有的动产为留置财产。只要同时符合上述这些条件,债权人才依法享有留置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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