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判定为医疗事故罪行?
我家里人之前在医院治疗,治疗效果不太好,感觉医生可能存在操作不当的情况。我想知道在法律上,怎样才会被判定为医疗事故罪行呢?是有什么具体的标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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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事故罪是指医务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行为。下面为您详细解释判定医疗事故罪行的相关要点。 首先,犯罪主体必须是医务人员。这里的医务人员指的是经过考核和卫生行政机关批准或承认,取得相应资格的各级各类卫生技术人员,包括医生、护士、药剂人员等。例如,在正规医院注册执业的医生,在履行医疗职责时才可能成为该罪的主体。 其次,主观方面是过失。也就是说,医务人员应当预见自己严重不负责任的行为可能会造成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结果,但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虽然已经预见但轻信能够避免这种结果的发生。比如,医生因为疏忽没有仔细查看患者的过敏史,给患者使用了过敏药物,这就是疏忽大意的过失。 再者,客观方面表现为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严重不负责任的情形包括擅离职守、无正当理由拒绝对危急就诊人实行必要的医疗救治、未经批准擅自开展试验性医疗、严重违反查对、复核制度等。例如,护士在配药时没有认真核对药品名称和剂量,导致患者用药错误,造成严重后果。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五条规定:医务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这一法律条文为判定医疗事故罪行提供了明确的法律依据。总之,判定医疗事故罪行需要综合考虑主体、主观方面和客观方面等多个因素,并严格依据法律规定来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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