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人共同债务该如何认定?
我和朋友一起合伙做生意,最近遇到了一些债务问题,不太清楚哪些算是我们合伙人共同的债务。想了解一下在法律上,具体是怎么认定合伙人共同债务的,认定的标准和依据都有哪些。
展开


合伙人共同债务的认定在经济活动中非常重要。简单来说,合伙人共同债务就是在合伙经营过程中产生的,需要全体合伙人共同承担的债务。 从法律规定来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七十二条 ,合伙的利润分配和亏损分担,按照合伙合同的约定办理;合伙合同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由合伙人协商决定;协商不成的,由合伙人按照实缴出资比例分配、分担;无法确定出资比例的,由合伙人平均分配、分担 。第九百七十三条规定,合伙人对合伙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清偿合伙债务超过自己应当承担份额的合伙人,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追偿。 具体认定时,首先,债务要产生于合伙经营期间,和合伙的业务紧密相关。比如为了合伙业务采购原材料、租赁办公场地产生的债务等。其次,债务的产生形式,要么是以合伙的名义形成,要么虽然是以个别合伙人名义产生,但其他合伙人都知道并且认可。最后,债务的目的是为了合伙的共同利益或者维持合伙的正常经营,像为了拓展合伙业务进行融资产生的债务就属于此类。 在合伙企业中,普通合伙企业里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债权人可以找任何一个合伙人要求偿还全部债务,这个合伙人还完后可以向其他合伙人追讨。有限合伙企业里,普通合伙人同样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 相关概念: 无限连带责任:就是说合伙人不仅要以自己投入合伙的财产承担责任,当合伙财产不够还债时,还要用自己的全部财产来承担债务责任。 有限责任:指有限合伙人只需要按照自己当初承诺投入的出资额来对合伙企业债务负责,超出出资额的部分不需要再承担 。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