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离婚前如何判定财产?
我和另一半最近感情不太好,感觉走到了离婚这一步。现在家里有不少财产,像房子、车子,还有一些存款。我不太清楚这些财产在离婚前到底怎么判定,哪些算我的,哪些算对方的,想了解下判定的标准和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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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离婚前判定财产,主要依据以下标准和原则: 首先,以结婚登记时间来划分。结婚登记前所取得的财产属于一方个人财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一方的婚前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比如一方在结婚前用自己的积蓄购买的房产、车辆等大型财产,只要能证明是婚前个人财产购买,就属于婚前个人财产,离婚时不参与分割。还有婚前接受明确赠与一方的财产,像一方父母明确表示只赠与自己子女的房产,也属于个人财产。 其次,结婚登记后,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一般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即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不算共同财产);(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比如婚后夫妻双方工作所得的工资,即便一方工资高一方工资低,都属于共同财产。婚后购买的房产、车辆等,在没有特殊约定的情况下,哪怕登记在一方名下,同样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另外,如果夫妻双方对财产有特殊约定,比如签订了婚前协议或婚内财产协议,约定某些财产的归属,那么在离婚时按照协议内容判定财产。 相关概念: 夫妻共同财产:指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依法归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 婚前财产:指一方在结婚登记之前已经取得的财产,包括动产和不动产等多种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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