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如何认定财产数额?


在离婚时,财产数额的认定首先要区分财产的性质,分为个人财产和夫妻共同财产。 个人财产归个人所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具体包括:一方的婚前财产,比如在结婚登记前购买的房产、车辆等;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像交通事故的伤残赔偿金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比如明确只赠予夫妻中一方的房产;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像男士专用剃须刀、女士专用化妆品等;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 夫妻共同财产则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涵盖以下几类:工资、奖金、劳务报酬,这里的工资包括工资总额,按照国家财政部相关规定,工资总额涵盖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生产、经营的收益,比如夫妻共同经营店铺的盈利;知识产权的收益,例如一方创作作品获得的稿费等;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除外;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在实际认定财产数额时,如果涉及房产,通常以市场价值为准,可通过专业评估机构评估;车辆也按市场价值计算;存款以账户余额为准;股票、债券等金融资产按照当前的市值计算。这些财产价值总和就是夫妻共同财产数额(如果是争议财产,则是争议财产标的额)。不同地区在具体计算标准和细节上可能有差异。总之,准确认定财产数额,对于后续合理分割财产至关重要。 相关概念: 夫妻个人财产:指在婚姻关系中明确属于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具有特定的归属性质,不参与夫妻共同财产的分配。 夫妻共同财产:是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取得的财产,在离婚时一般需要进行分割。 财产标的额:在离婚案件中,是指双方所争议财产的总体价值,对诉讼费计算和财产分割比例确定有重要影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