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如何认定走私珍稀植物制品罪?

我最近对法律知识比较感兴趣,尤其关注走私珍稀植物制品罪这一块。我想弄清楚到底怎么去认定这个罪名,是从行为方式判断,还是有其他的认定标准?希望能详细了解认定该罪的具体方面,比如涉及到哪些法律规定,认定的具体条件是什么等。
展开 view-more
  • #走私犯罪
  • #珍稀植物
  • #制品认定
  • #刑法规定
  • #法律责任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走私珍稀植物制品罪,是指违反海关法规,逃避海关监管,非法携带、运输、邮寄国家禁止进出口的珍稀植物制品进出国(边)境的行为。 首先从客体要件来看,它侵犯的是国家对珍稀植物制品禁止进出口的管理制度。国家为了保护生态环境、维护生物多样性,对一些珍稀植物及其制品的进出口进行严格管控。这就如同设置了一道法律屏障,保护这些珍贵资源不被随意进出境。 客观要件方面,表现为违反海关法规,逃避海关监管,实施了非法携带、运输、邮寄珍稀植物制品进出境的行为。比如有人试图将珍贵的檀香紫檀制品藏在行李中,不向海关申报,试图蒙混过关,这就是典型的违反该罪客观要件的行为。而且,走私珍稀植物制品的行为一旦成立,无论数量多少,都构成走私犯罪。其中,走私国家禁止进出口的珍稀植物制品应当立案;走私珍稀植物制品价值在2万元以上的,为重大案件;走私珍稀植物制品价值在10万元以上的,为特别重大案件。 主体要件上,一般主体都能构成此罪。也就是说,只要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且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都可能成为该罪的主体,同时单位也能成为本罪主体。 主观要件要求必须是故意行为。行为人明知是国家禁止进出口的珍稀植物制品,却仍然选择违反法规进行走私活动,通常是为了获取非法利益等目的。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五十一条规定,走私珍稀植物制品等国家禁止进出口的其他货物、物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该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上述规定处罚。

avatar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suggest-qr
mobile-suggestion
qr why
mobile-cta-laywer cta-laywer
免费法律咨询 3423名律师在线 3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联系立即拨打立即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