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区分虐待罪和虐待被监护、看护人员罪?


虐待罪和虐待被监护、看护人员罪在我国法律中是不同的罪名,下面为你详细介绍如何区分它们。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二者的概念。虐待罪是指对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经常以打骂、捆绑、冻饿、限制自由、凌辱人格、不给治病或者强迫作过度劳动等方法,从肉体上和精神上进行摧残迫害,情节恶劣的行为。而虐待被监护、看护人员罪是指对未成年人、老年人、患病的人、残疾人等负有监护、看护职责的人虐待被监护、看护的人,情节恶劣的行为。 从犯罪主体上看,虐待罪的主体要求是与被害人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具有亲属关系。比如夫妻、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等。而虐待被监护、看护人员罪的主体是对未成年人、老年人、患病的人、残疾人等负有监护、看护职责的人,这里的职责可能源于合同、职务等,不一定有亲属关系,像养老院的工作人员、医院的护工等。 从犯罪对象上区分,虐待罪的对象是家庭成员,强调的是家庭内部的关系。而虐待被监护、看护人员罪的对象是被监护、看护的特定人群,如未成年人、老年人、患病的人、残疾人等。 法律依据方面,《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条规定了虐待罪,“虐待家庭成员,情节恶劣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第一款罪,告诉的才处理,但被害人没有能力告诉,或者因受到强制、威吓无法告诉的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条之一规定了虐待被监护、看护人员罪,“对未成年人、老年人、患病的人、残疾人等负有监护、看护职责的人虐待被监护、看护的人,情节恶劣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有第一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综上所述,要区分这两个罪名,需要综合考虑犯罪主体与被害人的关系、犯罪对象等因素,并结合具体的犯罪事实和情节,依据相关法律规定来准确判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