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没有立遗嘱财产该如何分配?

家里的老人突然离世,没有来得及立遗嘱,留下了一些房产和存款。现在家里人对于这些财产该怎么分配产生了分歧,我想知道在法律上,这种没有立遗嘱的情况下,财产是按照什么规则分配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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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如果没有立遗嘱,财产将按照法定继承的方式进行分配。 首先,要确定法定继承人的范围。法定继承人分为第一顺序和第二顺序。第一顺序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继承人包括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先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参与继承。只有当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时,才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这里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这是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规定 。 其次,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但存在特殊情况,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比如,继承人中有没有劳动能力且生活困难的残疾人,在分配遗产时就应该适当多分一些,保障其基本生活。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像一直和老人生活在一起,悉心照顾老人日常生活的子女,就可以适当多分遗产。而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比如有子女有能力赡养老人却对老人不管不顾,这种情况下就可能少分或不分遗产。 最后,继承人之间如果协商同意,也可以不均等分配遗产。法定继承的目的就是保障继承人在没有遗嘱情况下的合法权益,确保财产分配公平合理。 依据是《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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