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丈夫死亡未立遗嘱财产怎么分配?

我丈夫突然去世,没留下遗嘱。我们有一些共同财产,还有他婚前的个人财产。我不知道这些财产该怎么分配,是我全部继承,还是和其他人一起分?我不太懂法律,想了解一下具体的分配方式和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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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当丈夫死亡且未立遗嘱时,财产分配需按照法定继承的方式进行。下面为你详细介绍相关的法律概念和分配规则。 首先,要明确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一般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当丈夫去世后,对于夫妻共同财产,并非全部都作为遗产进行分配,而是先将属于妻子的那一半分割出来,剩余的另一半才属于丈夫的遗产。例如,夫妻婚后共同购买了一套价值 200 万的房产,那么其中 100 万属于妻子,另外 100 万才是丈夫的遗产。 其次,关于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和顺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为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也就是说,在丈夫去世后,其遗产首先由妻子、子女和丈夫的父母来继承。 最后,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通常情况下,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应当均等。但在实际分配时,会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调整。《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条规定,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例如,丈夫去世后留下 100 万遗产,有妻子、一个子女和丈夫的父母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如果大家都不存在特殊情况,那么原则上每人可以继承 25 万。但如果丈夫的父母年老体弱、缺乏劳动能力,在分配遗产时就会适当多分给他们一些。总之,在处理丈夫未立遗嘱的财产分配问题时,要严格按照法律规定进行,以保障各继承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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